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4-17 21:32:13
特殊情況:
考生因突發性傷病或個人特殊原因確實不能參加當日測試需要緩考者,由學生在參加考試前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傷病者附縣級以上醫院傷病診斷證明等證明材料),學校和縣區教育-局同意并蓋章匯總后,于4月26日前報市招考院審核同意,并在5月10日統一組織進行緩考考試。
殘疾考生計50分,長期和重癥傷、病考生計40分,臨時和輕癥傷、病考生計30分,其初中階段體育成績不再計算。
考生如因身體健康等原因請假,應于考試前向學校負責教師請假,學校匯總后報考區,并由考區醫務人員核實,確定能否參加考試,如有其他特殊情況,應書面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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