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5-23 10:46:35
(二)評分標準:
合唱團
一、報名資格條件
合唱:3人以上重唱形式考試,每人承擔1個聲部。
(一)報名資格條件(以下條件滿足其中一項即可):
1.初中階段有三年合唱團訓練經驗,且在初中階段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聲樂比賽獲得市級一等獎的學生;
2.初中階段有三年合唱團訓練經驗,且獲得由初中畢業學校多位相關專業教師簽名證明的特長專業現狀水平推薦的學生。
二、現場報名材料
(一)身份證、戶口本、大一寸相片2張(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由考生所在學校提供的三年合唱團在團證明,并加蓋學校公章;學生提供近一年內在學校合唱團的演出劇照一張;
(三)在初中階段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聲樂比賽獲得市級一等獎的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或初中畢業學校多位相關專業教師簽名證明的特長專業現狀水平推薦的推薦信。
三、專項考核組織
(一)考核時間:6月29日(星期六)9:00報到,9:30開始考試
(二)考場安排:深圳中學(高中部)D棟負一樓雍睦堂
候考室:深圳中學(高中部)圖書館
四、考核內容、要求及評分標準
考查考生在藝術審美體驗中對專業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規范性。注重考生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舞臺表演大方、質樸,不矯揉造作;表演時的完整性與流暢性;藝術表達準確,有藝術表現力和創造性的藝術思維。
(一)合唱技能考核:
1.多聲部合唱:自備多聲部無伴奏合唱作品1首,以重唱形式,3人以上小組為單位,每人承擔一個聲部演唱,清唱。
2.每人單獨清唱一段能體現個人獨唱能力的歌曲。
(二)音樂素質考核:
五線譜的視唱。視唱考題長度為4小節,調式范圍至多涉及二升二降的調,單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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