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7-05 13:27:05
據《教育周刊》報道,一位小學六年級學生將家里的圖書帶到學校出租給同學,不久就賺到三十余元。這件事也引發了不少爭議。人們對小學生的行為褒貶不一,不少人批評這位小學生金錢至上、思想功利,但我認為不見得如此,這樣的行為無可厚非,只是需稍加引導和監督。
反對小學生租書賺錢者,有的認為校園應該是一片凈土,同學之間純潔的關系不該沾染銅臭,有的則認為學生的思維不應該如此功利化,否則會導致學生向著唯利是圖、金錢至上的方向發展。對于前者,我不敢茍同,對于后者,我表示部分認可,但這不見得是反對這種做法的理由。
友誼應該純潔干凈,不被銅臭的氣息沾染。如果感情都要用金錢衡量,未免過于悲哀。可是,同學之間卻未見得都是朋友關系,也沒有無償給予恩惠的義務。幫助同學是情分也是權利,不幫助同學同樣是一種權利,只是容易被扣上“不近人情”的帽子罷了。設若素不來往甚至關系不佳的同學向你借書,于情,你可能不愿意出借;于理,可能又感覺難以拒絕。新聞中的小學生用租書代替了借書,實際上正是為這種兩難境地提供了解決方案。何況,書經過閱讀,難免有一些磨損,以租金作為“折舊費”,也撫慰了借出的新書回到手中后變得臟舊的心痛之感。
小學生畢竟價值觀體系尚未成熟,租書賺錢雖不是壞事,但應該加以合理引導。家長應該教育孩子,不是所有的關系都只能建立在金錢之上,朋友處于困境之中應該出手相助而不是冷眼旁觀。同時,小學生的是非判斷能力有限,也可能會為了賺錢而出租一些不良讀物,這就需要老師和家長給予一定的監督,以免學生步入歧途。
金錢不是洪水猛獸,拜金主義才是人心腐壞的罪魁禍首。善用交易行為,正視金錢,便不會心為物役。
后記:文章到這里結束了,不過我有些多余的話要講。我并沒有讀過《教育周刊》,也沒有在互聯網上看到這件事情的相關報道,發表這篇議論只是針對一則作文材料中給出的信息,所以是否真有此事,尚不可知。在此寫下這段話,只是不希望再造成“華盛頓和櫻桃樹”這類的誤傳。不過,相似的事情大約是發生過的吧。因此無論此事真假,這樣的思考總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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