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24-01-17 10:25:18
2.現場測試:項目包括三類。
(1)第一類為必考項目(滿分為12分):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2)第二類為抽考項目(滿分為10分):①50米跑;②立定跳遠;③1分鐘跳繩;④引體向上或擲實心球(男生),仰臥起坐或擲實心球(女生)。
(3)第三類為選考項目(滿分為8分):①足球運球繞桿;②籃球運球繞桿;③排球正面雙手墊球。各市可根據當地情況增設難度相近的選考項目,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實施。通常在九年級下學期開學后,現場測試日兩個月之前,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從第二類抽考項目中隨機抽取一項,向社會公布;考生從第三類選考項目中任選一項。抽考和選考項目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過程性考核考試成績評定
(一)日常參與體育鍛煉情況(滿分4分)
按照體育課、課間操出勤率評定。學生事假、病假要履行請假手續。同一學期內,事假、病假要分別累計,超過3課時者,超出課時按缺勤記錄。教師應當如實記錄,學校要嚴格監管,并定期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因參加上級部門規定活動的,不計缺勤。對應分值為:
(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成績(滿分8分)
在八年級和九年級上學期(12月31日前),由學校或第三方測試機構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要 求對學生進行測試。測試結果須與上報國家學生體質健康網數據 一致。對應分值為:
(三)體育與健康課成績考核(滿分8分)
每學期由各學校負責評定。根據《課程標準》和《體育與健康》課程要求,自行選定考核內容。對應分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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